
做好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教职工原房腾退的准备工作
2009-11-02根据《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及配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原住房是否腾退将影响限价商品住房的配售标准,原住房不腾退的将降档配售。我校在办理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申请审核过程中,现居住于我校公有住房内的家庭,其原住房均已经选择了腾退。目前清河小营金隅·美和园以及西三旗住总·旗胜家园等限价商品房住宅小区已陆续交付使用。10月,我部根据《北京大学关于购买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原住房腾退及补偿办法》校发[2009]28号文件精神,面向全校下发了通知,就原房腾退流程、经济补偿办法、提前退房奖励等事宜做了详细的说明。我部住房管理办公室协同燕园街道办事处,向区住保办调取购房人员名单,启动逐户登记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核实住房面积、核算奖励金额等项程序,为原房腾退工作的顺利展开提前做好准备。根据计划,本次腾退出的房屋将全部用作教师公寓,以缓解逐年增加的教师房源紧缺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