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协调、通力合作,法学楼内各单位搬迁周转工作顺利完成

2009-09-07

       

    按照学校规划安排,准备尽早启动法学楼改造,改善有关院系的办公条件,涉及到法学楼内现有10多个院系和单位,办公用房6000多平方米,需要进行搬迁周转。根据校领导召开的几次协调会议所确定的原则要求,房地产管理部、发展规划部与有关院系和单位进行了多次沟通,积极落实。按照学校确定的搬迁周转方案,法学院搬入电教大楼以及校内17楼;社会学系、马克思主义学院、艺术学院、元培学院、信息办等单位搬入奥运乒乓球馆内进行周转;经济学院、人口研究所直接搬入成府园新建成的经济学院大楼。7月初,房地产管理部与总务部、计算中心、体育馆以及即将搬入周转办公的院系、单位进行了多次协调,落实体育馆周转用房物业管理事项、接通网络、电话等,保证具备办公条件。各有关院系和单位涉及到的简单维修改造事项,由基建工程部帮助尽快落实。710,教育财政研究所将17楼一、二层用房腾空移交给法学院。从7月中旬开始,法学楼内现有10多个院系和单位进行了周密组织和安排,克服诸多困难,利用暑假时间,开始陆续搬迁。731,张宝岭副总务长、财务部闫敏部长、发展规划部李宇宁副部长、房地产管理部姜晓刚副部长等到经济学院,就经济学院新楼中应当上交学校使用的面积、学校对用房的调配安排以及有关费用分担等事宜,与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进行了沟通和商谈。821,林建华常务副校长、鞠传进副校长在办公楼103会议室主持召开法学楼改造搬迁问题协调会,张宝岭副总务长、房地产管理部、发展规划部、财务部、社科部、经济学院、人口研究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就法学楼改造以及人口研究所、经济学院在搬迁用房分配、经费支付等问题进行了协调。828,房地产管理部、财务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基建工程部、总务部、计算中心、水电中心、供暖中心、电话室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共同在法学楼现场商定有关设备、设施资产清点处理以及现场交接手续等事项。94,张宝岭副总务长、房地产管理部、财务部、发展规划部、基建工程部等负责人到法学楼现场,搬迁工作顺利完成,将法学楼正式移交给基建工程部,开始进行维修改造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