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由学校回购房屋的产权变更手续,确保学校房产资源的安全规范管理
2009-04-09我校于2002年建立教师公寓制度(校发[2002]123号),并于2003年全面停止福利分房、实行住房补贴制度(校发[2003]116号)。因此,2003年后,部分教职工因购买西二旗智学苑住房等原因腾退出原有住房交还学校,这部分住房已做过房产证,目前,学校需办理回购及产权权属变更为北京大学产权的相关手续。 为了完成此项工作,做好产权管理,4月1日,经向海淀建委咨询,由于政府职能部门工作规范调整,我校今后的房改售房办法的审批工作由原来的北京市房改办或海淀区建委房改办调整为国管局房改办。我部向学校领导提交了“关于我校向国管局房改办报送已回购房改房屋材料”的请示并得到批复。4月22日,我部向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报送了“北京大学房改售房由单位回购房屋的函”,并附北京大学回购房屋明细表。在积极报送材料的同时,整理了188户已购房户的产权证及回购契约。因为此批回购房屋从95年度价到99价均有,回购材料的准备工作量大,所以,目前尚需进一步与部分原购房户联系,最终落实此项工作,确保学校房产资源的安全和规范管理。